如何让领先科技不再“束之高阁”,提高科研仪器利用率?开放共享是个好办法。近日,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引导激励,加快推动我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管理办法》明确了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用户开放共享的范围、对象和管理职责,提出建立科学管理模式,完善仪器购置查重和联合评议机制、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制度,为促进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实施细则》提出了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补贴采取“双向补贴”方式,包括对管理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绩效奖补以及对用户使用科研设施和仪器服务支出补贴。同一年度,单台(套)科研设施和仪器补贴金额不高于10万元,单个单位奖补总额不高于100万元。用户补贴采用科技创新券形式发放,形式为电子券,通过省共享服务平台进行申领、审核、使用及兑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额度为20万元;创新创业团队每年额度为10万元。
据了解,省科技厅、财政厅为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快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有关政策,联合建设了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平台入网管理单位271家,入网仪器近3900台(套),提供共享服务总次数超过6300次。下一步,省科技厅、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体系,尽快启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工作,更好地方便用户使用共享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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